計劃招考6000名!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發布
2020年12月08日
12月7日,浙江省公務員局發布《2021年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》,計劃招考公務員6000名,2020年12月11日9時起注冊報名,2021年1月16日、17日舉行筆試。
報考縣級以上機關單位職位(不含行政執法類)的,考試類別為綜合類,考試科目為: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》(A卷)和《申論》(A卷);
報考鄉鎮機關職位的(不含優秀村干部“職位2”),考試類別為基層類,考試科目為: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》(B卷)、《申論》(B卷);
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、法檢系統司法警察、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、綜合執法、市場、交通、文化、農業、生態環境部門的一線執法職位的,考試類別為行政執法類,科目為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》(C卷)、《申論》(C卷);
報考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干部“職位2”的,考試類別為優秀村干部類,考試科目為:《行政職業能力測驗》(D卷)和《綜合應用能力》。
受疫情影響,今年原定于2月下旬組織的全省公務員四級聯考筆試推遲到7月26日舉行。為促進高校畢業生早就業、穩就業,浙江決定提前2021年全省公務員四級聯考時間,并適當壓縮考試周期。
今天發布招考公告,12月中旬報名,明年1月16日、17日舉行筆試,2月初完成筆試閱卷工作,3月中下旬組織實施面試。
按照中央組織部推進精準科學考錄、提高錄用質量有關要求,浙江在深入開展“推進公務員考試錄用高質量發展”系列課題調研的基礎上,探索在2021年全省四級聯考中系統化推進分類分級改革。
單列行政執法類職位。將公安執法勤務類、法檢系統司法警察、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、綜合執法和市場、交通、文化、農業、生態環境五大執法領域的一線執法職位納入行政執法類職位類別,2021年全省共推出1305個行政執法類職位、2039名計劃。行政執法類職位實行公共科目單獨命題和測試,另外對公安執法勤務類、法檢系統司法警察、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職位試點開展心理測評,對綜合執法職位加試體能測評。
突出專業技術類職位。將部分專業性要求較強的職位歸為專業技術類,細化專業資格條件設置,并在筆試或面試環節加試專業科目。2021年全省共安排54個專業技術類職位、74名計劃。
調整分級招錄層級劃分。從今年浙江相關課題調研情況看,大家普遍認為鄉鎮一級是真正的基層,招考職位從縣一級單列出來更為科學。2021年浙江公務員四級聯考中,將往年公務員招考“省市、縣鄉”分級模式調整為“省市縣、鄉”分級模式,其中省市縣三級劃分為綜合類,鄉鎮街道劃分為基層類。
為貫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部署要求,前期指導各地各單位大力挖潛增加公務員招錄計劃,積極支持有空編的單位及時補充人員。
2021年全省共計劃招錄公務員6000名,招錄總數較今年增加1169名,增幅為24%;其中鄉鎮機關計劃招錄1324名,較今年增加382名,增幅為41%。
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千方百計幫助高校畢業生就業”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、省委省政府“穩就業”“保就業”有關精神,2021年專門設置面向應屆畢業生招錄崗位,全省共安排3204名計劃專門面向高校應屆畢業生招錄。為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順利就業,明確2019年、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報考身份要求為2021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職位。
認真落實中共中央、國務院《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》要求,放寬高校畢業生學習方式、海外留學人員應屆生認定等方面的限制,對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,國內外高校畢業生一視同仁,享受平等的競爭機會。同時,浙江公務員考試機構將為困難人群減免考試費用,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就近考試條件。
編輯: 陳奕如